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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培养、联合培养博士后进出站要求与流程

发布时间:2019-11-28 浏览次数:23885

联合培养、委托培养博士后是南开大学各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政府部门等委托单位合作,联合或委托招收培养博士后,经费由工作站和委托单位资助。

委托培养:主要是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无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,委托南开大学进行博士后培养,申请人条件与南开大学自主招收博士后相同,其中高校、科研院所需缴纳管理费1万元/年,导师指导费0.5万元/年起;企业需缴纳管理费1.5万元/年,导师指导费0.5万元/年起。

联合培养:工作站与我校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,工作站应承担人事管理主体责任,流动站负责学术指导,并需缴纳管理费1.5万元/年,导师指导费0.5万元/年起。

部分学院(单位)会额外收取管理费,详细请咨询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单位。


第一部分

进站准备

博士后本人自主联系学院、导师,在导师、学院允许进站的前提下,进入中国博士后官网选择相应身份填写入站申请。

进站所需材料

1. 博士后申请表(中国博士后官网生成,需打印并签字)

2.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(填写完整后至博管办411办公室盖章,再上传博士后官网)

3.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(联合培养还需填写工作站的相关表格)

(第2、3项表格请至官网下载: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chinapostdoctor.org.cn

4. 专家推荐信 2 份

5. 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,保证清晰)

6. 博士毕业证复印件

7. 博士学位证复印件

(1-7 项请按顺序排列好,并额外复印两份

8.委托单位或联合单位出具